代理机构

延续第1202批乙级资格的通知

访问次数:2344 次

 

关于延续第1202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的通知

财购〔201242

 

各市、县财政局,省直各部门、单位,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:

根据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61号)和《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0133号)规定,我厅已完成对部分申请延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(第1202批)的审核及网上公示工作,现予以延续资格并颁发资格证书(名单见附件)。

获得延续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,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,严格按照《政府采购法》等法律法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,为采购人、供应商提供优质服务。

该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有效期为:2012123日至2015123日。

 

安徽省财政厅

二O一二年一月十四日

 

附件:

 

延续第1202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名单

 

序号

机构名称

通讯地址

法定代表人

业务联系人

注册资本(万元)

专职人员

代理业务范围

资格证编号

资格有效期

1

安徽财苑会计师事务所

合肥市经开区芙蓉西路642号安徽海外学者创业中心42栋(230601

赵成龙     0551-2635646 139-05600682

徐晓峰   0551-3819432 139-05604066

100

20

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货物、工程和服务采购代理业务;政府采购咨询服务

政采代(乙)字第1203

20151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