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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我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,根据《政府采购法》和财政部、监察部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》(财库[2003]119号)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决定公开征集安徽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征集对象 全省各级行政、事业单位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(所)具备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》规定的条件并自愿从事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。 二、申报条件 1.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,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、廉洁自律、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; 2.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,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,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,精通专业业务,熟悉产品情况,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; 3.熟悉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,掌握基本电脑操作技能; 4.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,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; 5.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; 6.不在企业任职、兼职; 7.年龄不超过65周岁(1947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。 对达不到上述第二款所列条件和要求,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销售行情,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,可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,认定为评审专家。 三、申报材料 1.《安徽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报表》(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)1份; 2.申报人身份证、学历证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复印件各1份; 3.申报人一吋免冠彩色照片1张(需粘贴在《申报表》指定位置); 4.申报人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(如有)1份; 5.申报人研究成果或工作成就简况等(包括学术论文、科研成果、发明创造等材料或证书复印件,如有)。 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。 四、申报程序 1.登录《安徽省政府采购网》(www.ahzfcg.gov.cn),点击“专家注册与登录”进行网上自助注册; 2.将《安徽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报表》及申报人的身份证、学历证、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等报送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进行资格审定。 可以采用个人直接申报和单位集体申报两种方式进行申报。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: 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1309室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(230061) 联系电话:0551-5195043;传真电话:0551-5100573。 附:《安徽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报表》 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2011年9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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